橡膠密封件成品的貯存環(huán)境和貯存期的規(guī)定
2026-02-281、術語定義:
初始貯存期:從制造之日起適當包裝的橡膠制品在樣品需要重新檢驗之前在規(guī)定條件下可以儲存的最長期限,之后需要進外觀和性能檢驗合格后進入擴展貯存期。
擴展貯存期:適當包裝的橡膠制品在初始貯存期之后需要重新檢驗(使用前進行外觀和性能檢驗)之前的可以貯存期。
貯存壽命:適當包裝的橡膠制品可以貯存的最長期限,超過期限的不能使用。貯存壽命=初始貯存期+擴展貯存期。
2、貯存環(huán)境:
包裝:合適的材料包括厚度超過0.075毫米且抗紫外線的牛皮紙袋和聚乙烯袋。不透明的包裝是首選。
標簽:應有明確的產品型號以及生產批號、數(shù)量、檢驗狀態(tài)等信息。
溫度:不宜超過38℃,避開直接熱源與光源。
濕度:相對濕度宜低于70%,產品不能發(fā)生水汽凝結。
光源:避開光源,尤其是直接陽光或者高紫外光的人工光源。
臭氧:避開產生出臭氧的高壓設備。
液體或半液體:不允許與液體或半液體(汽油、潤滑油、酸、清洗劑等)接觸。
不同產品:不同材質或者顏色的產品避免相互接觸。
3、除非本文另有闡述,否則按國標 GB/T 20739-2006 〈橡膠制品貯存指南》執(zhí)行。
4、關于貯存期,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和國際通行標準有所不同,下表供參考:

(來源:橡膠技術李秀權工作室)
